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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渔业

广东珠海金湾区将清理辖区海域非法渔业设施

撰写时间:2020-03-23 [来源:珠海特区报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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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日,记者了解到,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发布了《关于清理金湾区海域范围内非法渔业设施的通告》,将对辖区内所有海域的蚝桩和蚝排等非法渔业设施进行清理。相关非法渔业设施的所有人和经营人应立即停止一切养殖生产行为,并于4月30日前自行拆除原有的设施和构筑物。

《通告》指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金湾区决定对管辖海域范围内的非法渔业设施进行清理。清理对象为未依法取得合法有效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”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”或证件已过期仍进行养殖的渔业设施。

《通告》明确,清理范围包括金湾区管辖的所有海域(含交杯滩东一带海域,三四沙一带海域,横洲水道,十围西堤附近海域,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开至马鬃岛、大岗岛附近一带海域,珠海机场西黑沙环对开一带海域,银沙滩、阳光咀对开一带海域,沙利咀、木乃、横石基及大门口对开一带海域)。凡属于清理范围内的非法渔业设施的所有人和经营人,应立即停止一切养殖生产行为,并于4月30日前自行拆除原有的设施和构筑物(包括但不限于蚝桩、蚝排、鱼排、水上构筑物等)。

《通告》指出,对于逾期不自行清理的非法渔业设施,金湾区政府将联合渔政、港航、海事、海警等相关执法部门,依法强制清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,《通告》自发布之日(2020年3月20日)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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