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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条件处

撰写时间:2016-06-03 [来源:南海水产研究所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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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责范围:

组织编制全所基本建设项目工作规划及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,参与所的修缮购置项目工作规划及年度项目的编制工作。

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购置项目(项目经费3万元以上)的实施工作(组织项目初步设计、招标文件编制、项目建设、项目验收及档案管理)。

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购置项目(项目经费3万元以上)的监督及检查项目执行情况,确保项目实施效果。

负责拟定或修订全所基建条件管理规章制度。

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处 长:陈利雄

副处长:明俊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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